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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外國現職警察人員來華研習警政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7條

正式生及特別生在校研習期間之學業及生活作息,依各校之生活輔導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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