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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8條

法院將少年交付警察機關以外之機構、社會團體或其他適當之人保護管束時,應通知該少年住居地之警察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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