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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13條

依前條規定應予輔導之少年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終止輔導:一、年滿十八歲者。
二、實施輔導滿三年者。
三、具有其他法令上或事實上原因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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