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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中央警察大學學生(員)獎懲規則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4條

學生(員)之獎勵分為下列三種:一、嘉獎。
二、記功。
三、記大功。
同一學期累計嘉獎三次,以記功一次計算;累計記功三次,以記大功一次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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