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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中央警察大學學生(員)獎懲規則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16條

學生(員)之獎懲,除開除學籍、勒令退學、退訓或留校察看外,同一學期之獎懲於計算操行成績時,得相互抵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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