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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養成教育學生公費待遇及津貼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4條

學生休學期間或逾修業年限不得領受公費待遇及津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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