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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營繕工程承攬契約應記載事項實施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5條

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依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之規定,應載明下列事項:一、得調整之項目及金額。
二、調整所依據之物價指數及基期。
三、得調整之情形。
四、調整公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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