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
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營繕工程承攬契約應記載事項實施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3條

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付款方式,依下列方式之一為之:一、依契約總價給付。
二、依實際施作之項目及數量給付。
三、部分依契約標示之價金給付,部分依實際施作之項目及數量給付。
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