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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營造業規費收費標準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5條

申請核發、補(換)發營造業登記證書或申請核發、補發承攬工程手冊者,應繳納證照費,每案新臺幣一千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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