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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營造業法施行細則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4條

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綜合營造業之資本額,於甲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幣二千二百五十萬元以上;乙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以上;丙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幣三百六十萬元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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