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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營建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4條

本基金之用途如下:一、住宅基金支出。
二、新市鎮開發基金支出。
三、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支出。
四、管理及總務支出。
五、其他有關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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