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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8條

評鑑為第一級之營造業,不得同時向二個以上複評單位申請複評;經複評合格,公告為優良營造業者,其獎勵期間,不得再行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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