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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2條

本辦法用詞,定義如下:一、損失基地:指重要濕地因開發或利用行為所損失之範圍。
二、復育基地:指實施異地補償或其他方式之生態補償之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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