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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8條

同一公共設施於申請期限內有二人以上申請投資者,以取得全部土地所有權或其他使用之權利者優先;均未取得全部土地所有權或其他使用之權利者,應評估其事業計畫、資本額、土地取得及投資條件後,決定其優先順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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