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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13條

申請人應於前條第一項通知所載領取日起九十日內領取變更補償費;屆期未領取者,依法提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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