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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新市鎮土地標售標租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9條

新市鎮土地決標後,未得標者之押標金應當場無息退還。
但標價低於公告之標售、標租底價者,其所繳押標金不予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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