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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新市鎮土地標售標租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4條

新市鎮土地標售時,押標金金額不得低於標售底價之百分之十;標租時,押標金金額按標租底價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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