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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21條

都市計畫樁位選定後應依下列原則作有系統之編號:一、鄉街及鎮都市計畫:道路中心樁與界樁分別採用全區統一編號。
二、市都市計畫:道路中心樁與界樁應分別採用分區統一編號。
三、編號順序:縱向自上至下,橫向自左至右,環狀順時針方向編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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