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
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8條

會員大會之召集,應於二十日前通知會員。
但因緊急事故召集臨時會議,經於開會二日前送達通知者,不在此限。
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