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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17條

理事缺額時,由候補理事依序遞補,候補理事人數不足遞補時,應即召集會員大會補選之。
常務理事缺額或理事長缺位時,由理事會補選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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