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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都市更新條例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63條

權利變換範圍內,經權利變換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,實施者應以書面分別通知受配人,限期辦理接管;逾期不接管者,自限期屆滿之翌日起,視為已接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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