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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收費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4條

申訴事件經各級主管機關認定不予受理者,不適用前條規定。
但已通知預審會議期日者,審議費為新臺幣二萬五千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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