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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收費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3條

每一申訴事件審議費為新臺幣十萬元,由申訴人以現金、公庫支票、郵政匯票、金融機構簽發之即期本票、支票或保付支票繳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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