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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董事監事遴聘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6條

內政部應於董事長、董事及監事任期屆滿六個月前,辦理下屆董事長、董事及監事遴選作業,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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