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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公有不動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4條

本中心應辦理公有不動產檢查。
內政部應對本中心之公有不動產辦理定期檢查,及視需要辦理不定期檢查。
檢查結果並得納入績效評鑑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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