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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公有不動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3條

本中心公有不動產,其管理人應登記為本中心,所生之收益,為本中心之收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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