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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國家公園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15條

史蹟保存區內左列行為,應先經內政部許可:一、古物、古蹟之修繕。
二、原有建築物之修繕或重建。
三、原有地形、地物之人為改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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