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
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國家公園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10條

為勘定國家公園區域,訂定或變更國家公園計畫,內政部或其委託之機關得派員進入公私土地內實施勘查或測量。
但應事先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。
為前項之勘查或測量,如使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之農作物、竹木或其他障礙物遭受損失時,應予以補償;其補償金額,由雙方協議,協議不成時,由其上級機關核定之。
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