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條本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都會區域或特定區域範圍相關計畫內容,應載明下列事項:一、都會區域計畫:(一)計畫性質、議題及範疇。(二)規劃背景及現況分析。(三)計畫目標及策略。(四)執行計畫。(五)檢討及控管機制。(六)其他相關事項。二、特定區域計畫:(一)特定區域範圍。(二)現況分析及課題。(三)發展目標及規劃構想。(四)治理及經營管理規劃。(五)土地利用管理原則。(六)執行計畫。(七)其他相關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