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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26條

申請開發及造地施工許可,應繳納審查費,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前項審查費之收支,應依預算程序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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