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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18條

經完工認可之海埔地應依法辦理地籍測量及土地總登記,並依其使用開發計畫辦理土地使用編定、變更編定或循都市計畫程序辦理變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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