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條震災之災害潛勢資料公開項目及公開機關如下:一、活動斷層分布圖: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。二、土壤液化潛勢分布圖: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。三、海嘯潛勢區域:內政部消防署。火山災害之災害潛勢資料公開項目為火山活動觀測,公開機關為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