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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重要濕地評定變更廢止及民眾參與實施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14條

重要濕地審議小組進行審議時,應請申請人列席說明;相關之人民或團體代表,得列席陳述意見。
申請人及相關之人民或團體代表應於陳述意見完畢後退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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