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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建築師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16條

建築師受委託人之委託,辦理建築物及其實質環境之調查、測量、設計、監造、估價、檢查、鑑定等各項業務,並得代委託人辦理申請建築許可、招商投標、擬定施工契約及其他工程上之接洽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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