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
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15條

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,得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發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:一、領有機械、電機、電子工程等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者。
二、領有機械停車設備裝修技術士證明文件者。
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