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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建築物部分使用執照核發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5條

部分使用執照之申請手續、查驗、應附書件與使用執照同。
但申請前應修正施工計畫書、增列安全防護計畫,送請主管建築機關備查,並於該防護措施完成後,併部分使用執照一併勘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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