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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96條

群樁基礎之基樁,應均勻排列;其各樁中心間距,應符合基礎構造設計規範最小間距規定。
群樁基礎之容許支承力,應考慮群樁效應之影響,並檢討其沉陷量以避免對建築物發生不良之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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