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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242條

鋼結構使用之鋼材,得依設計需要,採用合適之材料,且必須確實把握產品來源。
不同類鋼材如未特別規定,得依強度及接合需要相互配合應用,以銲接為主接合之鋼結構,應選用可銲性且延展性良好之銲接結構用鋼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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