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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16條

垂直載重中不屬於靜載重者,均為活載重,活載重包括建築物室內人員、傢俱、設備、貯藏物品、活動隔間等。
工廠建築應包括機器設備及堆置材料等。
倉庫建築應包括貯藏物品、搬運車輛及吊裝設備等。
積雪地區應包括雪載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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