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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280條

工廠類建築物每一樓層之衛生設備應集中設置。
但該層樓地板面積超過五百平方公尺者,每超過五百平方公尺得增設一處,不足一處者以一處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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