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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230條

(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,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)高層建築物之地下各層最大樓地板面積計算公式如左:AO≦(1﹢Q)A/2AO:地下各層最大樓地板面積。
A:建築基地面積。
Q:該基地之最大建蔽率。
高層建築物因施工安全或停車設備等特殊需要,經預審認定有增加地下各層樓地板面積必要者,得不受前項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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