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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228條

高層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與留設空地之比,不得大於左列各值:一、商業區:三十。
二、住宅區及其他使用分區:十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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