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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183條

地下使用單元臨接地下通道之寬度,不得小於二公尺。
自地下使用單元內之任一點,至地下通道或專用直通樓梯出入口之步行距離不得超過二十公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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