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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獨占性使用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18條

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應彙整經許可之申請許可案件及其相關資料並造冊管理,每年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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