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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獨占性使用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10條

同一使用範圍有二以上申請許可案件,應合併審查;以其使用對近岸海域或公有自然沙灘之生態環境衝擊最小,且公益上及經濟價值最高者,優先予以許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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