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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及獎勵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4條

彙整發布機關應就前條第一項公告項目之提供資料內容、報送方式、更新及發布頻率等,會商各資料提供機關(單位)及彙整發布機關之主計單位為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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