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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共同管道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19條

共同管道內之公共設施管線及其附屬設施,由各該管線事業機關(構)檢修管理,並定期巡檢作必要之安全措施。
前項定期巡檢之考核方式,於管理辦法中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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