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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6條

共同管道外壁距離私有地界不得小於一公尺。
但因道路線形變化或人行道寬度限制等特殊情況,經主管機關核可,得做必要之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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