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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10條

共同管道防水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:一、混凝土結構體應使用水密性混凝土,外表應使用防水材料保護,接縫應能防止地下水滲入。
二、外露於地表之共同管道特殊部設施應採阻隔措施,防止地表水流入管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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