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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市區道路條例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營建目

法規章節: 第12條

兩條主要道路交叉或與公路鐵路相交處,應視交通量及交通安全之需要,由市區道路主管機關與有關機關協商,儘量建立立體交叉通過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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